圖書館不是便利超商

新北市政府在一○四年新春開始將推出的新政策之一—圖書館廿四小時開放民眾入內閱覽。針對此一新政策,筆者並不贊同。不贊同的原因是圖書館主要功能是蒐集圖書資訊,加以整理與編目後,提供民眾使用。如果廿四小時都開放民眾使用,圖書館勢必增加管理的人力,以及衍生出來的如有讀者在閱讀場所造成的突發事件的處理問題。

在搶第一的風潮下,各縣市政府無不努力於創新的作為,但在圖書館這一為民服務的公共空間,並非只有全天候開放如此簡單的思維。筆者曾去參觀過法國、芬蘭、瑞士、美國與英國等國的圖書館,無論是國家級的圖書館或是大學、公共圖書館,並未特別強調該國的圖書館是廿四小時開放民眾閱覽。新北市圖搶得頭籌,但真實的意義為何?值得進一步思考其必要性與可行性。

目前在國內已有類似廿四小時開放的圖書館,例如:清華大學圖書館設有廿四小時開放的閱讀區,提供該校學生可以在夜間圖書館閉館後還可以自習的空間。另外,在臺師大圖書館、臺北市立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等館都設有廿四小時可以自助借書,類似銀行ATM的借書機。在大學圖書館因服務的對象較單純,可以設有廿四小時的閱讀場所,而自助借書機因不需額外的人力管理,也是很便民的設施,兩者皆屬可行的做法。

目前國內公共圖書館已屬相當普及,以五都為例,新北市已有六十二個分館,已超過臺北市的四十五個、高雄市也有六十個分館排名第二、臺南市有四十二個分館、臺中市有四十一個分館。由此數據可知,五都在公共圖書館的館舍方面已相當均衡發展,但較欠缺的是如何進一步提升民眾的閱讀習慣與國民的素質。高雄市立圖書館新館在開放後造成的一些民眾未能依圖書館規定的亂象,即是一例。在此呼籲新北市政府不要貿然實施廿四小時的圖書館開放措施,建議可以多努力於新北市民的閱讀能力提升,以及多編列預算於購買書刊,甚至最重要的是解決各個分館人力不足的困境,才是根本之計。(出處: 自由時報 2015.01.09 自由廣場)

【撰文●薛理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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